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497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7、10~12、18、19、24 條條文;增訂第 23-2 條條文
;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10 條第 1 項修正規定,自第三屆運動彩券
經銷商之遴選適用之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6481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10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10 條第 1 項修正
規定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01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8、2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932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13、20、22、23、24、25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1、
23-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65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1、29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所列屬「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0101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29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體字第 0980075190 號令
發布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