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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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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短期補習班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20031691C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87544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新名稱:短期補習
班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245402B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