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45
9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76914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增訂第 4-1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75321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7608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342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76706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08754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4、6 條條文;除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款自一百零一年
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165847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119596C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036864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080308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新名
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154182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3、4 條條文
(原名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新
名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9970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87)台參字第 8709073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日教育部(85)台參字第 8550020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12975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條
1.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二十八日教育部(70)台參字第 2919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