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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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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9003973
3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8、1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3768
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新名稱: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6010642
6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3012245
5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附表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八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2008561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5 條條文;第 5 條第 1 項附表自一百零
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新名
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九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83426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 2、5、9、11 條條文;除第 5 條第 1 項附表自一百
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新名稱: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78992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1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133794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115095A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