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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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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5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附檔:
附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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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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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國立歷史博物館歷博秘字第 105300058
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辦法;新名稱:國
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國立歷史博物館台博秘字第 0990000864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使用暨收費辦法;新名稱:國
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國立歷史博物館台博秘字第 096000142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