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33
8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新名稱: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28
2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22228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除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自
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新名
稱: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29568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6 條條文;除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自一百零五
年八月一日施行,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1640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2、14 條條文;增訂第 5-1、5-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64335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10961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024460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6、7、9~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80758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0、12、13、1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20226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
(原名稱: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甄選儲訓及遷調辦法;新名稱:國民中
小學教育人員甄選儲訓及遷調辦法)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八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20968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8 條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二日教育部(71)台參字第 4604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