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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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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
字第 099007086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
開方式管理辦法;新名稱: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
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第
095000251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