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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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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4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附檔:
附表一臺灣省有不動產移接清冊格式(內頁).JPG
附表一臺灣省有不動產移接清冊格式(封面).JPG
附表二臺灣省有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移接清冊格式(內頁).JPG
附表二臺灣省有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移接清冊格式(封面).JPG
附表三登記機關清查發現未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登記之臺灣省有不動產清冊格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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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四日財政部(88)台財產接字第 8800888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1 條、第 13 條第 2 款、第 4 款、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局」及「國產局所屬臺灣各
地區辦事處或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財
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國有財產署各分署」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