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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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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27 年 06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02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附檔:
附件一:軍需物徵用書.PDF
附件二:軍需物徵用令.PDF
附件三:徵用軍需物清冊.PDF
附件四:徵用軍需物受領證.PDF
附件五:徵用軍需物臨時受領證.PDF
附件六:軍需物發還通知書.PDF
附件七:軍需物發還證明書.PDF
附件八:軍事人力徵用書.PDF
附件九:軍事人力徵用令.PDF
附件十:軍事人力徵用名冊.PDF
附件十一:延期報到申請書.PDF
附件十二:軍事人力徵用證明書.PDF
附件十三:解除徵用名冊.PDF
附件十四:軍事人力徵用服勤紀錄卡.PDF
附件十五:軍需物賠償通知書.PDF
附件十六:軍事徵用評定委員會決定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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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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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防字第 0930003054 號令發布
廢止
2.中華民國五十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50)台防字 6514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六月八日軍事委員會、行政院訂定發布同年七月一日
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