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三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91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12、13、15、16、17、20 條條文及第 10 條條文之附表
;並刪除第 2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
8 號公告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6 條、第 17 條所列屬「國防部
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
公告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6 條、第 17 條所列「國防部後備指
揮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
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管轄
1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國防部(九一)鐸錮字第 00149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47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13、16、1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國防部(86)鐸錮字第 105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9、12、13、16、17 條條文暨第 10 條附表
7.中華民國七十年七月十三日國防部(70)淦湜字第 2865 號令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六月十四日國防部(67)金銓字第 1889 號令修正發
布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台(67)院人政參字 10271 號函
核准修正
5.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國防部(65)金銓字第 256 號令修正
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台(64)院人政參字第 27483
號函核准修正
4.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國防部(61)典試字第 1917 號令修正
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台(61)人政壹字第 011680 號
令核准修正
3.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國防部(59)崇法字第 1311 號令修正
發布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十日行政院台(59)人政參字第 08188 號令核
准修正
2.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台(41)人字第 4663 號令核准修
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九月一日國防部一般命令第 121 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