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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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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服務作業單位及國軍英雄館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60000100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53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國防部(九一)鐸錮字第 00122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屬「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國防部海
軍總司令部」、「國防部空軍總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
月一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管轄;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