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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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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政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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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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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400000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5、6、9、1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2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100000043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13 條所列屬「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
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國防部(90)鐸錮字第 9000456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國防法施行之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