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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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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三日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客發推字第
113000189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客發公
字第 1088300126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 條條文
(原名稱: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場地設備使
用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
館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客發行
字第 101000589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