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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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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災害防救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48791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6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48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
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3555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7 款所列屬「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核能安全委員會」管轄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507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0210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416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3、44-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300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3、7、41、44、47-1、52 條條文;並增訂第 44-1~
44-10 條條文;除第 44-1~44-10 條條文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六日施行
外,自公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41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9263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3、4、7、9~11、15~17、21、23、28、31、34、44、47 條條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17931 號令
增訂公布第 47-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550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3、13、22~24、27、31~33、36、38、39、40、46、49
、50 條條文;增訂第 37-1、37-2、43-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9、39-
1、4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08310 號令
增訂公布第 39-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78710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52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