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四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80871736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附表一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40871727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6 條條文
(原名稱: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新名稱: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401015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警用武器彈藥配賦基準」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 091007665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警察機關武器彈藥調配保管辦法;新名稱:各級警察機關警
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2.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月三日國防部(66)金銓字第 3168 號令、內政部
(66)台內警字第 75555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行政院(50)台內字第 4412 號令訂定發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