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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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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7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附檔:
01承租新社區出租住宅申請表.ODS
01承租新社區出租住宅申請表.XLS
02政府開發新社區出租住宅租賃契約書.PDF
02政府開發新社區出租住宅租賃契約書.DOC
03切結書.PDF
03切結書.DOC
04承購新社區出租住宅申請表.ODS
04承購新社區出租住宅申請表.XLS
05政府開發新社區出售住宅房地買賣契約書.PDF
05政府開發新社區出售住宅房地買賣契約書.DOC
06切結書.PDF
06切結書.DOC
07承借新社區救濟性住宅申請表.ODS
07承借新社區救濟性住宅申請表.XLS
08政府開發新社區救濟性住宅借住契約書.PDF
08政府開發新社區救濟性住宅借住契約書.DOC
09切結書.PDF
09切結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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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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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50802703 號令發布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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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4008413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8754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