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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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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文化部文版字第 10430193602 號令
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內二字第 0950120456Z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教育宣導辦法;新名稱:行政院
新聞局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
第 2 條、第 4 條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
年五月二十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內二字第 095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5)強內二字第 0127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6 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