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台七十八經字第 20001 號令發
布廢止
8.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台七十三經字第 398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台六十九經字第 7879 號令修正發
布第 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十三日行政院台六十六經字第 486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二月六日行政院台六十五經字第 0951 號令增訂第 6
條條文;原第 6~9 條條文修正並遞改為第 7~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台六十四經字第 4400 號令增訂第
8 條條文;原第 8 條條文修正並遞改為第 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台六十三經字第 2756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 條第 1 項條文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台六十三經字第 0786 號令修正公布
全文 8 條
1.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台五十八經字第 6352 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