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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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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1001170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