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22471 號令增訂
公布第 13-1、13-2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85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11、13 條條文;增訂第 8-1~8-5 條條文;並自公布
後六個月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7761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24 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1.中華民國十九年二月十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6 條;並自中華民國
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