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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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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司法院院台人四字第 112210067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3、20、21 條條文;除第 1~3 條條文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司法院院台人四字第 108003421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十五日司法院院台人四字第 107002269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0、16、20、2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六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2002186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3、15、16、20、2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九月一日施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10019266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