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12210194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6、21、32 條條文;除第 6、21 條條文自一百十二
年八月十五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五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10001356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7、14~16-1、16-3、23、26、28 條條文;刪除第 31 條條
文,原第 32、33 條條文遞改為第 31、3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七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8001376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9、18、19、24、25-1、26、29、30、31 條條文;並自
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二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7000176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7、13、21~23、25、26、31 條條文;增訂第 23-1 條
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三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5000148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7、16、25、25-1、26、31 條條文;增訂第 16-1
~16-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3003167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6、7、9、16、18、20~23、25~28、31 條條文;增
訂第 25-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2003309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11、13、15、16、21、22、25、26、33 條條文;並
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司法院院台人三字第 101001928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