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1000328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圖二、附圖二之一、
附圖三,除附圖二之一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10000871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12 條條文;除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自一
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9003108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圖二、附圖三、附圖
四;並自一百十年二月一日施行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9002065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八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900061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圖二、附圖三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800104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七月四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四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5000709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二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100152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及附圖五、附圖六、附圖七;施行日期
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10015215
號函除第 2 條之附圖五及第 4 條第 4 項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
日施行外,其餘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五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70003187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9.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40014437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2~6、9、12 條條文;除另訂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
日施行
(原名稱: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新名稱:法庭席
位布置規則)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九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30009773 號令增
訂發布第 11 條條文;原第 11 條條文遞改為第 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八日司法院(九二)院台廳司一字第 2046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7、9~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司法院(89)院台廳司一字第 0446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司法院(83)院台廳司一字第 218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司法院(80)院台廳四字第 0907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及第 2、4 條條文之附圖一、二、三
3.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八日司法院(80)院台廳四字第 0198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 條條文及第 2、4 條條文之附圖一、二、三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司法院(79)院台廳四字第 0337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之附圖二
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十一日司法院(79)院台廳四字第 024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