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10
01018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1、14-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08
01009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14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7
001702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6
001609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 條條文;並增訂第 3-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400
2477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 條條文;並刪除第 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30049
09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30034
51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2
002542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10、13、14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14-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工程企字第
89010148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6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工程企字
第 880698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同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