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
08010082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2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02
002896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條文;增訂第 33-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
99005195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4、2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9
001607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二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400
2449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2
004567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1)工程企字
第 9101175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7、20、33 條條文;並增訂第 9
-1、33-1~33-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工程企字第
9003204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9、15、18、29、30、32、35 條條
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工程企字第
880685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