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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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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21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行政執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224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
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90025596 號令發布
第 17 條定自九十九年五月十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90031121 號令發布
第 17-1 條定自九十九年六月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
第 4 條第 1、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
項、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3、6~10 項
、第 17-1 條第 1、3~6 項、第 18 條、第 19 條第 1~4 項、第
20 條第 1 項、第 21 條、第 22 條、第 23 條、第 34 條、第 4
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
一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3244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44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0678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80026002 號令發布
第 17 條定自九十八年六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46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60015303 號令發布
定自九十六年五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9198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7、19 條條文;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40030955 號令發布
定自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施行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5255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9 條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89)台法字第 30098 號令發布
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229
98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4 條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89)台法字第 30098 號令發布
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2 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