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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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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改任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070003479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五日司法院院台人法字第 1020027178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核發少年家事專業法官證明書暨改任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辦
法;新名稱:改任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院院台人法字第 101002983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