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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096000632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
公告第 3 條第 2 項、第 5 條第 2 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
民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考試院(九三)考臺組貳二字第 0930001
291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