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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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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與英國標準協會品保部間協議書
簽訂日期: 民國 80 年 06 月 24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80 年 06 月 24 日
簽約國: 歐洲地區 > 英國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七日及六月二十四日中華民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代 表 Y.C Huang Director General 與英國標準協會品保部代表 John W- are 簽訂;並於八十年六月二十四日生效

 
英國標準協會品保部 (BCSI QA) 中華民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 (BCIQ) 協
議書協議內容:
一 BSI QA 指定 BCIQ 代表 BSI QA Inspectorate 對 BSI QA 所指定
領有執照或經登錄之製造商提與 BSI發證、登錄及核可制度有關之評
鑑服務。
二 執行工作旨在查核該等製造商是否符 BSI QA 所定之規定與要求。
三 BSI QA 將提供 BCIQ 有關各製造商之規定、要求與所有必要的文件

四 BSI QA 同意付費,該費用每年由雙方洽商決定。
五 BCIQ 擔保在協議下:
(1) 迅速以專業方式執行其任務,並於 BSI所要求之期間派合格人員
查核廠家。
(2) 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下之義務,使另一方受損,須賠償另一方

(3) 迅速告知 BSI 對 BSI QA 有用或有利之資訊。
(4) 遵守 BSI QA 有關本協議書執行之指示。
(5) 完整及適當記錄執行之服務。
(6) 執行服務過程中獲得的資訊,除了對 BSI QA 透露外,不對他方
透露。
(7) 未獲 BSI QA 書面同意,不得再行指定代理。
(8) 拉受 BSI QA 之訪察。
六 有關本議雙方權利、義務之歧見、爭論應先由雙方討論,如仍無法解
決問題時,雙方決定仲裁地點。
七 本協議可於一方以六個月之書面通知終止;或當一方未能盡職責,以
一個月之書面通知終止。
英國標準協會品保部
日期:一九九一年六月廿四日
簽署人:John Ware
商品檢驗局
日期:一九九一年六月七日
簽署人:Y.C.Huang
Director General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