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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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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聖文森政府間育才計畫瞭解備忘錄
簽訂日期: 民國 98 年 11 月 19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8 年 11 月 19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聖文森
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李澄然與聖文 森及格瑞那丁教育部長米蓋兒於聖文森金石城簽署;並自九十八年十一 月十九日生效

 
中華民國政府與聖文森國政府自 1981 年建交以來,雙方邦誼鞏固,咸欲
加強雙方合作關係。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自 1998 年起在聖國推動「人力資源發展計畫」,受惠
家庭及學生遍及全國,深獲聖國政府及各界之重視與肯定至感欣慰。為繼
續協助聖國提升人力資源素質,培育專業人才,奠定國家發展基礎,中華
民國政府同意進行新階段育才計畫。

中華民國政府與聖文森國政府同意自 2009 年開始至 2013 年為止,進行
為期 5 年育才計畫,由中華民國政府每年提供 10 萬美元為度之經費,
作為成績優異、家境清寒、殘障之小學至專科各級學校學生獎學金,並視
聖國國家發展需要調增技職教育之專科學生受獎名額,各校受獎學生之受
獎標準、人數及受獎金額依各年度實際需要及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逐年調整
分配額度。

本瞭解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瞭解備忘錄以中文及英文各繕 2 份,2 種文字約本同一作準。中華民
國 98 年 11 月 19 日即西元 2009 年 11 月 19 日訂於金石城。


中華民國政府代表 聖文森國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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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澄然 米蓋兒
中華民國 聖文森國
駐聖文森國大使 教育部長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