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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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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與德國經濟臺灣委員會關於互免船運事業所得稅議定書
簽訂日期: 民國 77 年 0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77 年 08 月 23 日
簽約國: 歐洲地區 > 德國
沿革: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中華民國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主席沈錡 與德國經濟臺灣委員會主任卡爾‧海斯‧伊里士簽訂;並於七十七年八 月二十三日生效

 
德國經濟臺灣委員會主席卡爾‧海斯‧伊里士先生與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
主任沈錡博士為增進兩國之友誼及經貿關係,特別為減輕兩國船運業者之
負擔,經於本日在漢堡會晤。
德國經濟臺灣委員會及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在本次會議之前均獲知其本國
財政當局願意免徵對方國船運業者在其本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
運費收入應納之所得稅,並在會議中互換兩國財政當局同意自本議定書簽
字之日起實施此項互免船運事業所得稅之書面文件。
任何一方得於任一曆年度之六月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議定書,
在此情形下,本議定書應於終止通知送達後之次一曆年度一月一日起終止
適用。

遠東新聞社波昂總社【主席】
沈錡【簽字】

德國經濟臺灣委員會【主任】
卡爾‧海斯‧伊里士【簽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