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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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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4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一、「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如下:
┌─┬───────┬─┬─────────┬───────┐
│項│收 費 名 稱│單│收費金額(新臺幣)│減 免 規 定│
│目│ │位│ │ │
├─┼───────┼─┼─────────┼───────┤
│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 │若不需作技術規│
│他│驗費 │ │ │範審驗者,得免│
│ │(通信介面) │ │ │收審驗費;系列│
│ │ │ │ │產品者得減半收│
│ │ │ │ │費。 │
├─┼───────┼─┼─────────┼───────┤
│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 │若不需作技術規│
│他│驗費 │ │ │範審驗者,得免│
│ │(電磁相容) │ │ │收審驗費;系列│
│ │ │ │ │產品者得減半收│
│ │ │ │ │費。 │
├─┼───────┼─┼─────────┼───────┤
│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 │若不需作技術規│
│他│驗費 │ │ │範審驗者,得免│
│ │(電氣安全) │ │ │收審驗費;系列│
│ │ │ │ │產品者得減半收│
│ │ │ │ │費。 │
└─┴───────┴─┴─────────┴───────┘
 
二、「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自民國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同日廢止「用戶終端設備審查費」收費標準。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