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6:19
:::

加入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交通部公路局為辦理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工程之設計施工、審核、督導、監造、交通工程之策劃及設置事項,特設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蘇花公路工程之規劃、設計、預算及發包。
二、蘇花公路工程之施工品質控制、年度經費管控、驗收及移交。
三、蘇花公路用地之取得及管理。
四、勞工職業安全及衛生之管理。
五、其他有關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事項。
本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
本處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本處於工程完工後裁撤。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