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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7 年上字第 2937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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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7 年上字第 2937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