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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14 號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
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或分割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