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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04 號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 EN
軍官、士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免職:
一、奉准調職、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二、作戰、因公或因病死亡者。
三、被俘者。
四、經核准參加公職競選者。
五、經核准任軍職以外之職務者。
六、停職屆滿三個月者。
七、因喪失國籍原因免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