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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65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節規定,於買賣契約以外之有償契約準用之。但為其契約性質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