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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43 號
商業團體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 EN
商業團體,以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為宗旨。
商業團體會務工作人員之管理及財務之處理,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