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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6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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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00 號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279 條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檢附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九條所規定之文件辦理。
建物起造人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建物使用執照時,得同時檢附建造執照、核定工程圖樣、申請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依前二項規定繳驗之文件正本,於繳驗後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