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2/05/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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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50 年判字第 33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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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0 年判字第 33 號
商標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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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1 條
商標專責機關應刊行公報,登載註冊商標及其相關事項。
前項公報,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其實施日期,由商標專責機關定之。
第 16 條
有關期間之計算,除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七十五條第四項及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外,其始日不計算在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