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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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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6 年判字第 186 號
商標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24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有關期間之計算,除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七十五條第四項及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外,其始日不計算在內。
因商標註冊之申請所生之權利,得移轉於他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