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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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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9 年上字第 3641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