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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1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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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1 年台上字第 2179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