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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0 年上字第 366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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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0 年上字第 366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555 條
經理人,就所任之事務,視為有代理商號為原告或被告或其他一切訴訟上行為之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