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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9 年渝上字第 2046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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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9 年渝上字第 2046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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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