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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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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6 年渝上字第 163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附始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第一百條之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用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