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08:50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16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科罰金時,除依前條規定外,並應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