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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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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98 號
房屋稅條例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納稅義務人未依第七條規定之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