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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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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90 號
提審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 EN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即時由法院審查者,依其規定。
前項聲請及第十條之抗告,免徵費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