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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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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82 號
主管機關應持續辦理保存技術及保存者之研究、技術進修、交流學習及教育推廣等技術應用工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